| 检验规则(摘自 GB/T
9462-199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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塔机检验分为型式检验,出厂检验和常规检验。
1.0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新产品鉴定、老产品转产鉴定;
b)产品结构、材料或工艺有较大变动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和质量;
c)产品停产1年以上,恢复生产;
d)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。
型式检验按下列项目和顺序进行:
a)稳定性(包括抗倾翻稳定性和防风抗滑安全性)校核;
b)性能试验及安全装置检验;
c)连续作业试验;
d)钢结构试验;
e)可靠性试验;
f)工业性试验。
进行型式检验时,应按有关法规提供产品技术资料供审查。
型式检验应在同一台样机上进行,但工业性试验可在另一台样机上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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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0 出厂检验
产品交货,用户验收时应进行出厂检验(或称交收检验)。出厂检验通常在生产厂内进行,特殊情况可在供、需双方协议地点进行。
出厂检验按下列项目和顺序进行:
a)性能试验及安全装置检验;
b)连续作业试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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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0 常规检验
塔机用户除需进行日常维护、保养、检查外,还应按规定进行正常使用时的常规检验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本项检验:
a)每次转移工地;
b)安装后在同一地点工作,每年进行一次,但安全装置每半年进行一次;
c)重大故障修复后。
常规检验按下列项目进行:
a)性能试验;
b)安全装置检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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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0 检验单位和人员
型式检验应由国家认定的检测单位完成。
出厂检验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的工程师与用户主管工程师参加,或委托检测单位完成。
常规检验应由用户主管工程师或委托检测单位完成。 |
| 实验方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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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准备 按 GB/T 5031的规定执行
性能试验 按GB/T 5031的规定进行
安全装置检验 按GB/T 9462的规定进行
钢结构试验 按GB/T 17807的规定进行
可靠性试验 按GB/T 17806的规定进行
连续作业试验 按GB/T9462的规定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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